洪湖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市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各私立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3日开始放暑假,高中学校从7月5日开始放暑假。现将暑假前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时间
全市各中小学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3日(26日为全市小学毕业年级考试时间,其他各年级的考试具体安排见市教研室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学校师生分别从7月3日和7月5日开始暑假生活。8月25日全体教师返校报到,参加师德培训和业务学习,筹备新学期开学工作。8月30日、31日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二、认真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1.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认真组织好本学年度的期末复习备考工作,特别是要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和高中基础年级教学质量监测的组织工作,期末考试结束后要组织教师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操行的评定工作,做好本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总结和活动档案整理工作。
2.要组织好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典礼。通过毕业典礼仪式,教育中小学毕业生关爱母校,思考人生,珍惜生命。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远离“黄、赌、毒”。引导学生学习安全知识、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溺水、触电、交通事故、食物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合理安排师生假期生活
1.各学校要在假期认真做好校园文化建设、校园保洁、资料归档等工作。要利用假期时间补充完善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生寝室、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特别是有“薄改”项目的学校要切实把握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安排专人值班护校,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
2.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求学生远离网吧等场所。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参加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拓视野,增长知识,过一个健康、愉快、安全、文明的假期。
3.各高中学校原则上可根据教学进度的需要,安排高三年级提前开学,其他各学段各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更不得以补课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各中小学均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培训,严禁学校及教师组织学生参加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营利性的夏令营活动。
5.各校要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既要组织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也要认真开展校本培训和自主学习,努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扎实开展“师德建设周”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水平。
6.各校要在暑假期间认真做好中小学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合理调配好任课教师,拟定好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等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市特殊教育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洪湖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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